返回上层
返回上层
返回上层
返回上层
返回上层
返回上层
返回上层
返回上层
返回上层

内部稽核组织及运作

内部稽核组织及运作

高明铁设置隶属于董事会之内部稽核单位,并依公司规模、业务情况、管理需要及其他有关法令之规定。 高明铁配置专任内部稽核主管及稽核代理人;公司内部稽核主管之任免,係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并提董事会决议通过。而内部稽核人员之任免、考评、薪资报酬係依据本公司公司治理实务守则及内部稽核实施细则之规定办理。

稽核工作主要係依据董事会通过之年度稽核计画执行,该计画係根据各项业务单位已辨识之风险拟订,并视实际需要执行专案稽核。综合一般性稽核与专案稽核之执行成果,稽核单位得以持续评估内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并即时提供管理阶层有关控制运作情形之资讯,以协助掌握潜在或已发生之缺失风险,强化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