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稽核組織及運作
內部稽核組織及運作
高明鐵設置隸屬於董事會之內部稽核單位,並依公司規模、業務情況、管理需要及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高明鐵配置專任內部稽核主管及稽核代理人;公司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係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通過。而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係依據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內部稽核實施細則之規定辦理。
稽核工作主要係依據董事會通過之年度稽核計畫執行,該計畫係根據各項業務單位已辨識之風險擬訂,並視實際需要執行專案稽核。綜合一般性稽核與專案稽核之執行成果,稽核單位得以持續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並即時提供管理階層有關控制運作情形之資訊,以協助掌握潛在或已發生之缺失風險,強化治理效能。